国有金融资本相关内容介绍

时间:2022-02-20 18:57:11 作者:天下 字数:4595字

我国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,规模稳步增长,实力日益壮大,运营效益明显提升。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国有金融资本的相关内容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国有金融资本

…… 此处隐藏1645字 ……

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是什么?

财政部门作为出资人代表机构,宏观上要建立健全管住管好用好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,微观上要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章程,对国家出资金融机构享有资本收益、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,并履行相应股东义务。《规定》明确,出资人职责主要包括,指导国有金融机构改革、实施基础管理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、组织收益上交,依法行使所出资金融机构具体股东职权、制定公司章程、参与管理者考核任免、监督保值增值,制定规章制度以及督促检查等。同时,承担落实国家金融政策法规、优化资本战略布局、健全资本流动机制、完善授权经营体制、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、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、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受托人履职、接受外部和社会监督等义务。

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受托人职责是什么?

规定》明确,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分级分类委托其他部门、机构管理国有金融资本,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作用。受托人权利主要包括,按照受托权限和程序对受托金融机构行使相关股东职责,协同推进受托金融机构改革,向其派出董事、监事,参与重大事项决策、管理者选择和考核等。同时,承担提升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效率、遵守统一的管理制度、监交国有资本收益、向财政部门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价、监督和考核等义务。

需要说明的是,根据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,须坚持“集中统一”的总原则,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。委托管理原则上不改变受托金融机构的人事、党建、业务监管等现行管理机制。受托人应注重推进董事会建设,通过公司治理机制,依法行使相关职责,不得干预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,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金融机构或其他股东的利益。